成都天府航空职业学院

四川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图书室借阅图书管理制度

四川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图书室借阅图书管理制度公告

一、全校教职工、学生均系图书室读者,读者借阅图书一律仅限本人阅读,不得代借代还。

四川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图书室借阅图书管理制度公告

二、学生和教职工借阅图书需本人一卡通,不得借用他人证件登记。

四川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图书室借阅图书管理制度公告

三、进入图书室,禁止吸烟、用火;不能大声喧哗;不能带入书包、书本和食物等,统一放置于物品存放处。

四、借阅时注意图书摆放位置,不能倒置,不能乱放。

五、学生借书一次不超过4本,期限为1个月;教职工借书一次不超过6本,期限为2个月。若超期还需借阅要办理续借手续,为加速图书流通,所借图书必须及时归还,超期未归还图书每册按0.50元/日计费(超期后周末为缓冲期,免计费)。

六、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、教职工调离学校,均需还清图书室所借的图书。

七、读者应爱惜图书,不得任意折角、涂字、污损、剪裁、超期、遗失。凡出现以上情况者,均按《图书超期、污损、遗失、盗窃的处理规定》处理。

八、读者应文明办理借还图书手续,自觉遵守借阅制度。如有违反借阅制度者,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阅图书。

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图书馆

2024年10月13日